“酒店刺客”刺伤了什么

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入大海,不是每一次提价都能够真正赚钱。

随着“五一”假期到来,酒店、民宿价格飙升,引发了普遍关注。据报道:全国各地旅游城市热门景点附近的不少酒店,在“五一”假期中的前3日,价格均比平日高出2-3倍,有的上涨5倍多,比如秦皇岛一家便捷连锁酒店,平时价格159元,“五一”期间1099元,上涨了近7倍;甚至还有的酒店达到平日价格的11倍,令人直呼“酒店刺客”。 

更有甚者,有的民宿以各种欺骗性的理由,劝顾客主动取消订单,事后却涨价再“挂牌出售”。有位女士早早预订成功西北地区一家民宿,原来3晚价格345元,后来再查看发现已涨到每晚300元,她暗自高兴没多久,突然接到民宿来电,说民宿在“装修”,希望她能主动退订。呵呵,实际原因“你懂的”,经营方后悔原先预订价定低了,要大涨后再卖。

旅人们的心思跟着假期飞,经营者的心思跟着高价飞。原因其实不难理解:经过3年疫情,需求侧旺盛,“五一”假期更是“井喷”;供给侧则是经历了3年的萧条萎缩,国内酒店大幅减少,客房总数较疫情前大约减少了近四分之一。之前苦苦挣扎存活下来的酒店民宿,希望首先抓住第一波好行情,若能“一口能吃一个胖子”那就更好了。

然则,一口是吃不成胖子的,搞不好还把自己给噎住了。其实,随着疫情的过去,今年以来酒店的日常价格已经比去年有了一定幅度的上涨。这都是市场规律所决定的,供需关系影响价格,市场调控为主,这是没错的;其实价格可以协商,可以“讨价还价”,但不可“坐地起价”“竭泽而渔”,只做“一锤子买卖”。而用各种手段搞涨价“突然袭击”的,此前缺乏预见性,弄得手足无措,结果“吃相难看”。

会赚赚一世,不会赚赚一时。“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还重要。“随行就市”的合理涨价没人说你,可是为了涨价而毁约、欺诈,这就很不正常,涉嫌违法。

此可谓:预订价偏低是“浅见”,“哄抬价格”是“短视”,“价格欺诈”是“无视”——无视法律法规。“酒店刺客”不仅刺伤了顾客,也刺伤了自己,更刺伤了法治环境、营商环境。

无论是“酒店刺客”的“阳谋”,还是民宿毁约欺骗消费者退房的“阴谋”, 其实都是利用一些景点景区相对的特殊性、稀缺性所带来的垄断性,而进行操作的。这种野蛮的“疯涨”,是用“报复性”来报复旅游市场的“报复性”复苏,具有“杀鸡取卵”式的不合理性,已经背离了市场规律,与高质量发展并不沾边,甚至可能会早早走进“死胡同”。

最基本的道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相关经营者要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禁止哄抬价格。否则要挨罚,“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

先“知道”,再“做到”,最后才有“得到”。职能部门首先应根据法律法规,对旅游热点区域和大型活动场所周边地区的酒店客房价格,实施最高限价等措施,让经营者明确底线在哪里、边界在哪里。有完善的制度,并得到真正的执行,才能让营商环境变好,杜绝“酒店刺客”和“价格强盗”。

如今,浙江杭州、湖南长沙、云南大理、江西景德镇等多地都已发布相关规定或通告,采取措施。因烧烤而“火出圈”的山东淄博更为明确:“五一”期间酒店价格上浮超过50%的,将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

一段时间来,淄博住宿预订量暴涨,增幅位居山东第一。由于涌入的游客太多,出于“安全第一”考虑,原计划在“五一”期间举办的“2023淄博首届烧烤节”已悄然降调降温。4月26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致广大游客朋友的一封信》,称“五一”期间中心城区的酒店已基本售罄,客流量已超出接待能力,建议游客错峰出游、避免扎堆。淄博烧烤,变成了“大烤”与“大考”。

此刻,如果有人认为在供需关系紧张时,用“提价”来抑制游客的需求,那就大错特错了。目前淄博全市酒店业能提供的床位仅为5万张,而“五一”期间将有12万外地游客涌入淄博,这还不包括自驾游;供需矛盾如此突出,酒店价格翻几倍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如果出现“酒店刺客”,那刺伤的可是淄博文旅中的“烧烤大业”。

如果有的高端酒店平常都是在高价上运行,“五一”期间价格变化不大,那么也无可厚非。这几天,杭州法云安缦“房价6万1天”引发关注,几乎被网友看成是“酒店刺客”的“代表”了。法云安缦坐落在灵隐寺旁,属于“高奢酒店”,46个房间(住宿单元)均由古村改造;事实上大部分房间在“飞猪”网上的预订价格在每晚6000元左右,而不是6万元。“6万天价”的“奇诗别墅”,据介绍由3个卧室组成,约有350平,有客厅有带花园的庭院。酒店回应“是日常价格且有人常住”,常住或许有“优惠价”,“日常房价6万1天”那可是比总统套房还总统套房,姑妄听之。

针对“酒店刺客”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发表意见认为,“涨价风”阻碍恢复和扩大消费,“违约风”不利于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制风”是对法律规定的漠视,“短期风”损害长远发展;为此提出建议:管理部门应有作为,行业协会应当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消费者的监督必不可少。

厉害的经营者,活在规律里;良好的经营者,活在规则里;普通的经营者,活在任性里。其实,在法治的环境下,生意场上最暖最强最久的光,是内心的笃定和步伐的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