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4月1日起,修订后的《高年龄者雇佣安定法》在日本全面实施。这部关于老年人就业的法律,经过此次修改,一举将原本60岁的退休年龄,推迟到了65岁。究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充分保护,还是对劳动者休养权利的变相剥夺?5年之差,对于日本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言,究竟能有产生多大的推动力?这部法律修正案,如同投向水面的石子,激起了日本就业市场的层层涟漪。
历来就被冠以“少子化”、“老龄化”标签的日本,制定《高年龄者雇佣安定法》的初衷是希望通过“一石二鸟”的方式解决这两个棘手的问题。根据日本政府推算,2030年日本总人口中将有三分之一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果考虑到15~64岁人口减少的情况,那么到了206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将超过总人口数的一半,达到50.9%。占据人口总数“半壁江山”的老年人将如何“颐养天年”?对于人口负担已经严峻的日本来说,这个问题显然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少子化”与“老龄化”,如同牵绊日本经济向前发展的两辆逆行马车一样,不仅是“并驾齐驱”,还是“愈行愈快”。为了克服这两股阻力,维持经济社会的活力,日本政府需要积极发挥“有能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为他们提供可以施展才能的环境,首当其冲的,便是降低退休年龄的限制门槛,消除“退休退岗”带给高龄劳动者对于“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无奈,通过延长退休年龄,鼓励并支持他们“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修改后的《高年龄者雇佣安定法》(以下称“修正案”)并非将退休年龄 “一刀切”似的纳入雇用关系中,而是区分了“法定义务”和“努力义务”,保障高龄劳动者不会断然“被失业”的同时,引导企业选择适合的措施推行退休制度。
这部修正案,一方面将企业必须承担的“退休年龄不得低于60岁”这一法定义务,修改为“退休年龄不得低于65岁”,另一方面要求企业为65岁至70岁年龄段的高龄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包括对于70岁以下的员工采取继续雇用制度,或者签订业务委托合同等形式令其可以继续工作,甚至可以取消退休制度。虽然前述这些措施被称为“努力义务”而不是“法定义务”,但既然被纳入到法律之中,也是彰显了日本对于高龄劳动者就业支持的强烈决心。
就“退休年龄”的适用标准及法律规定而言,日本与中国有着天壤之别。在中国,退休年龄有上限的限制,即“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特殊情况另有规定)”,劳动者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同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虽然很多企业单位也会采取“返聘”的形式,继续雇佣高龄劳动者,但双方之间已经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在司法实务层面上,对于这种模式也是不提倡不鼓励的。
但在日本,退休年龄则是有下限规定,修正案就规定:退休年龄不得低于65岁,并且企业在此基础上,可以延长退休年龄。目前,日本大约80%的企业都采取了延长雇佣的措施。更有甚者,如日本最大的家电零售集团之一的野岛电器集团,从2020年7月1日开始,直接将员工退休年龄延长至80岁,响应前首相安倍晋三提出的“终身不退休社会”口号。野岛电器集团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是65周岁,员工退休后,集团会考虑该员工的健康状况、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等情况,与其另行签订为期一年的雇用合同,每年更新直到该员工年满80岁为止。
野岛电器集团旗下拥有250家商店和日本最大的数码家电零售网站Nojima Online,但与同业竞争者不同,在销售业务方面,野岛电器并不青睐制造商派来的销售代表,而是更依赖于集团内部成长起来的销售人员。他们信奉“姜还是老的辣”——“这些资深的老员工在与客户打交道方面非常熟练,对于老年顾客来说,被同龄人礼貌对待会感到格外舒心,所以我们把高龄员工作为宝贵资源。”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年龄,固然是界定老年人的唯一标准,但退休年龄不该成为衡量工作能力的唯一尺度。相反,法定退休年龄应当“弹性”地协调法律、社会、经济、人性之间的关系,有力度且有温度地让高龄劳动者可以继续发挥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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