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事故致附近民众受损严重 日本政府决定依法赔偿

据日本《读卖新闻》网站3月23日报道,东京电力公司核电站事故导致附近居民蒙受损失,日本政府3月22日初步决定中央政府将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有关核电站事故赔偿责任等事项的《原子能损害赔偿法》,日本政府将启动损失金额的核算工作,中央政府预计将负担1200亿至 2400亿日元。此外,如果剩下的赔偿金超出东电公司赔偿能力的话,中央政府也将伸出援手。

《原子能损害赔偿法》规定,核电站事故导致的损失原则上应由电力公司全额赔付。不过,如果事故的起因是地震和海啸等自然灾害,中央政府就必须为每座核电站支付最高达 1200亿日元的赔偿金。日本政府认为,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情况符合上述条款。加上同样要求附近居民疏散的福岛第二核电站,中央政府将赔付2400亿日元。

文部科学大臣高木在22日的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上解释说:“希望东电公司承担第一责任。在此基础上,中央政府也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将救济灾民作为第一要务。”

停业公司以及农产品无法出售的农户将成为赔偿对象。还有人认为,根据赔偿范围的变化,理赔总额可能高达数万亿日元。如果这超出东电公司的支付能力,那么中央政府如何伸出援手可能将备受关注。另外,执政党内部也有人认为此次事故应该适用于“中央政府全额赔付”这一例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