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改法律解决家庭主妇养老保险缴纳制度缺陷

据日本共同网报道,关于家庭主妇漏缴养老保险的问题,日本政府3月8日决定修改《国民年金法》,制定新对策来取代现行的救助措施。政府将在本届国会期间提出法律修正案,争取获得在野党的合作使法案在会期内获得通过。

菅直人首相当天在参院预算会员会会议上表示:“这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应该依法处理。”厚生劳动相细川律夫等相关阁僚当晚在首相官邸磋商后作出了以上决定。

细川表示,由于救助问题发生混乱,自己将为此负责,主动退还去年9月就任至今年4月作为厚劳相的全部工资(共约370万日元,约合29万元人民币)。他同时再次否认自己会引咎辞职。

根据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若作为公司职员的丈夫为身为家庭主妇的妻子支付养老保险,则家庭主妇不需另外缴纳。但是,一旦丈夫离职或夫妻离婚,家庭主妇则失去免缴养老保险的资格。如果她们不重新登记自身情况,则处于未缴纳养老保险的状态,养老金有可能被减额甚至得不到养老金。由于发现可能有逾100万人没有重新登记,今年1月厚劳省开始采取救助措施。

救助措施要求家庭主妇缴纳最近2年的保险金(每月1.51万日元),其余未支付部分破例认定为已支付。截至1月30日,共有2331人申请适用救助。鉴于有意见认为这样对此前一直支付养老保险的人不公平,日本政府取消了这一救助,就替代方案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