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本企业合资办厂 最终应中方要求更名

丰田汽车公司和松下公司合资成立的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生产企业“松下EV能源公司”6月2日对外宣布,于即日起更名为“Primearth EV能源公司”。

2008年,丰田汽车公司和松下公司合资在宫城县新建一家生产主流镍氢电池的工厂,同时在静冈县投资新建生产下一代锂离子电池的工厂,这两个工程主要为丰田、美国通用汽车和日产汽车等提供车载电池。

2009年12月21日,松下宣布,通过46亿美元的优先股转换,获得三洋50.27%的股权,同时得到了三洋的太阳能电池板和可再充电电池技术。

松下这起收购案从2008年底开始,期间遭遇美国、欧盟及中国的反垄断调查,拖延了10个月。按照WTO相关规则,这桩交易牵扯到11个国家,需要每个国家审批。

2009年1月21日,中国商务部收到松下收购三洋的申报。审查过程中,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认为,合并后的新企业在某些重合产品市场的份额明显增高,市场结构可能发生实质性改变:新公司将在硬币型锂二次电池(用于手机、摄像机)、民用镍氢电池(用于电动工具领域)和车用镍氢电池等三个产品市场阻碍自由竞争。

2009年10月22日,松下和三洋提交了最终补救方案——新公司在6个月后剥离三洋全部的硬币型锂二次电池业务,剥离松下或三洋其中一方的民用镍氢电池业务。

为了通过各国的反垄断审查,松下将日本神奈川县湘南工厂的镍氢电池业务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将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从40%降到19.5%,放弃对该公司的董事委派权和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名称变更为不含“松下”字样的新名称;出售三洋能源给富士通。

按照中方要求,丰田对该公司的出资比例从60%增至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