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境•异象——徐鸣徐楠伉俪归乡巡展”在哈尔滨启幕

金秋九月,冰城哈尔滨迎来一场令人瞩目的艺术盛事。2026年9月6日,“同境•异象——徐鸣徐楠伉俪归乡巡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馆隆重开幕。作为旅居他乡多年的游子,徐鸣、徐楠伉俪携近年力作回到故土龙江,以丹青为媒,以墨韵为魂,为家乡父老呈现了一场高品位、高水准的艺术盛宴。虽然我未能亲临现场,但通过网络细细品读了展览的全部作品与相关信息,掩卷之余,感慨良多,遂成此文,以志所感。

同境异象:伉俪同心,各美其美

“同境•异象”这一展览主题,本身就蕴含着深刻的艺术哲学。徐鸣、徐楠二人朝夕相处、同行同修,所处之“境”相同,然而笔下生发的“象”却各具风貌、各臻其妙。这正如古人所云“和而不同”,夫妻二人共守一条艺术之道,却各自开辟出独立的审美疆域,实属难得。

徐鸣先生的作品,笔墨酣畅,气韵生动。观其水墨,可见其深厚的传统功力与当代意识的融会贯通。他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将中国水墨的写意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用笔大胆而不失法度,用墨淋漓而层次分明,于黑白灰的交响中营造出诗意盎然的艺术境界。其画作既有北派山水的雄浑苍茫,又兼具文人画的神韵雅致,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与心灵震撼。

徐楠女士的作品则于细腻中见风骨,于温婉中显张力。她对物象的观察体察入微,构图精巧,设色雅致,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融入了女性艺术家特有的敏锐感知与人文情怀。她的画面常常流露出一种宁静致远的诗意,观之如沐春风,令人心旷神怡。

夫妇二人同台展出,一刚一柔,一动一静,相映成趣,相得益彰,恰构成一场关于艺术“同一性与差异性”的生动对话。这正是“同境异象”的妙义所在。

群贤毕至:龙江艺坛的盛会

此次展览开幕式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堪称龙江艺坛一次难得的雅集。黑龙江省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孙亮璞,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原党组书记李岩,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一级巡视员刘光慧,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省美协副主席孟宪德,省侨联副主席、省美协副主席董晓泮,以及刘钻、张海东、姚瑞江、姜巍、姜英俊、宿万盛、张朋川、刘权等众多艺术界、侨界、高校的领导与名家悉数到场,足见二位艺术家的人品画品所获得的广泛敬重。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展览由黑龙江省侨联等多方支持推动,具有文化交流与侨务工作的双重意义。徐鸣、徐楠伉俪作为从龙江走向更广阔天地的艺术家,他们的艺术足迹本身就是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的一个缩影。归乡巡展,既是艺术成果的汇报,更是反哺桑梓、薪火相传的文化义举。

传道授业:学术研讨里的薪火相传

如果说开幕式上的作品是静态的呈现,那么展览幕后那场持续一个半小时的学术研讨,则是这场展览最动人的篇章。

据现场信息,徐鸣老师与哈师大美术班的学生们围绕作品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互动。面对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们踊跃提出的问题,徐鸣老师倾囊相授,现场传授水墨技法,从用笔用墨的要领,到章法意境的经营,娓娓道来,深入浅出。这样零距离、面对面的艺术传承,对于青年学子而言,是课堂之上难以获得的宝贵机缘。相信每一位参与研讨的学子,都从中收获了不小的教益。

更令人感动的是,研讨结束后,徐鸣老师顺势应景,收下学生们开通网上授课,将这场短暂的艺术之约延续为长期的艺术之教。这份对艺术教育的热忱与担当,这份对后学的提携与期许,正是老一辈艺术家“传道授业解惑”精神的生动体现。中华水墨艺术源远流长,其生命力正在于一代代艺术家甘为人梯、薪火相传。徐鸣老师的这一举措,让我们看到了中华水墨艺术传承和发扬光大的希望——后继有人,斯文在兹。

笔者由衷祝福这些求知若渴的青年学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代更比一代强!

艺润心田:观展之后的思考

品读徐鸣、徐楠伉俪的作品,我最深的感受是“真”——真情、真境、真笔墨。

当今画坛,浮躁之风时有耳闻,或炫技逞奇,或哗众取宠。而徐鸣、徐楠的艺术却始终扎根传统、直面生活、发自肺腑。他们的画作不事雕琢而自有天趣,不求惊世而自能动人。这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从容气度,源于数十年如一日的潜心修为,源于对艺术宗教般虔诚的敬畏之心。

“墨韵匠心”,是对二人艺术成就的礼赞;“艺润心田”,则是对艺术功能的期许。真正的好艺术,不仅要悦目,更要润心;不仅要承古,更要开新;不仅要独善其身,更要兼济后学。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同境•异象”归乡巡展,既是艺术的展示,更是精神的传递,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位艺术家对故乡的深情、对传统的坚守、对后学的关爱。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馆内,那一件件凝聚着心血与才情的作品静静陈列,仿佛在诉说着游子的乡愁与艺术家的赤诚。墨韵流淌处,匠心闪耀时。愿徐鸣、徐楠伉俪的艺术之路愈行愈远、愈攀愈高,愿中华水墨艺术在一代代人的接力传承中,绽放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是为感。(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担任中原美术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等多重社会职位,是作家、评论家、鉴赏家、书画家、教育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