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同社10月31日汇总的问卷调查显示,日本全国至少有19家民间设施曾庇护过不在《家庭暴力防止法》保护对象之列的恋人暴力受害者。目前,大部分民间庇护所由于资金困难等正面临经营困境。
有的庇护所已经关门停止活动。专家指出应该尽快修改法律,建立对恋人暴力提供行政援助的制度。
调查在9、10月份通过各地民间庇护所组成的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全国女性避难所网络”进行,使用邮件询问了恋人暴力的事例和援助内容,全国20家设施作出了回答。
有19家设施在过去5年内援助过恋人暴力的受害者。其中东京的设施援助过的人数最多,约50人。援助对象中有被强奸后怀孕流产的高中生和遭受多年暴力后自杀未遂的劳动女性。
援助内容中“建议”最多,比例达75%。“暂时保护”和“精神治疗”分别为50%。负担这些费用的主要是庇护所或其工作人员,占45%;受害者或其家人占16%;地方政府只占11%。
民间庇护所得不到政府支付的人工费。如果对象是家庭暴力受害者,政府会向庇护设施支付临时保护委托费,恋人暴力受害者得不到这一待遇。
■小资料:家庭暴力受害者庇护所
家庭暴力庇护所是向配偶等亲属的暴力的受害者紧急提供临时保护的设施。据日本内阁府统计,截止2008年11月,全国约有100所由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等运营的民间庇护所。多数设施出于安全考虑没有公开地址和联系方式。除此之外还有政府管理的临时庇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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