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探讨废除杀人罪时效

日本法务省探讨公诉时效制度的学习会于7月17日汇总最终报告书,认为在夺人性命的“生命侵害犯”的杀人罪等刑罚中的重罪上应废除时效。该观点若实现将成为日本刑事司法制度的巨大转折。

日本法务相森英介在当天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称,针对伤害致死罪等法定刑罚中的较轻罪行,将探讨延长时效期间。并表示不论是延长、还是废除时效,均有可能适用现在正在调查的事件。

日本法务省刑事局将进一步展开详细讨论,最早将于年内向法制审议会咨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正案。但预计今后的政治形势也将带来影响。

由日本法相及刑事局长等组成的学习会自4月起听取了犯罪受害者团体、日本律师联合会及警察厅等的声音,并面向公众征集了意见。得出的结论是,“生命侵害犯与其他犯罪不同,国民认为不应在追究刑事责任中设立期限的意识十分强烈”,并将此作为重审时效的首要原因。

预计废除最高刑罚为死刑的杀人、强盗杀人罪等的时效,延长无期徒刑以下的强奸致死、伤害致死及危险驾驶致死罪的时效将成为今后探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