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决 原中国劳工在名古屋高院上诉

4月27日,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被从中国强制带往日本石川县七尾市港湾进行劳动的中国男性和家属共计18人,向名古屋最高法院金沢支部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以及七尾海陆运输公司进行赔偿。

据了解,2008年10月,日本金沢地方法院沿袭日本最高法院的2007年的一项判例,声称根据《中日共同声明》,中国公民不能请求赔偿。以此为由驳回了中国人原告的诉求。然而,中国人原告方认为,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并没有放弃中国公民个人的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不服一审判决。

今年84岁高龄的畅同道表示,“我们不能接受这个不公正的一审判决。”“我们要一直战斗,战斗到日本国家和企业谢罪为止,战斗到他们支付赔偿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