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三名中国女实习生向警方告发业主

9月2日3名负伤的中国女实习生在日本律师和有关市民团体代表的陪同下,前往山梨县南甲府警察署,向警方正式递交了指控内田正文社长等5人犯有监禁伤害罪的文书,要求他们承担法律责任,给予物质的和精神的赔偿。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8月22日,在日本山梨县昭和町洗衣工场工作的6名中国女实习生由于要求提高工资而被公司方面强制送返回国,公司方面与实习生之间发生肢体冲突,其中有3位实习生陆续受伤。

6名中国女实习生2005年月12月来日研修。完成一年的研修后,从2006年月12月开始转为实习生。她们每天从上午8点半干到下午5点半,月收入仅有5万日元。她们还经常加班到深夜12点,星期六和星期天也没有什么休息,但所得的加班费仅为每小时350日元。(今年春季才提升至每小时450日元)。而公司方面则辩称,加班费虽然少了一些,但是每月至少给这些中国女实习生11万8000日元的工资。据了解,按照法律的规定,山梨县境内每小时加班的最低工酬是810日元。

8月20日,这6名中国女实习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领取正规法定工资的要求,该公司社长内田正文答应两天后给大家答复。但是,8月22日清晨不到7点,内田正文社长就率领大约10名公司员工,闯入6名中国女实习生的宿舍,粗暴地让正在睡觉的她们立即起床,收拾行装,然后强行推入等在门外的一辆面包车上,要把她们送往东京成田国际机场。当时,中国女实习生们奋力抵抗,有两人在反抗扭打中手腕和身上受伤。见此情景,内田正文不得不让这辆面包车返回公司。第二天,一名中国实习生为了逃离这个公司而从宿舍2楼跳下,造成左脚脚骨骨折的后果。

此后,3名受伤的中国女实习生获得位于东京的“全统一劳动组合”的保护,另外3人则被公司有关人员强制送回中国。被保护的中国女实习生胡菊花(35岁)对媒体说:“这件事情让我们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损伤,希望公司能把我们与日本人同等看待。”

8月25日,内田正文社长专程前往位于东京的“全统一劳动组合”,坦率地表示:“如果她们是日本人的话,我就不会采取这样的强制行动。她们要求我支付高额的工资,我觉得没法交涉下去,才这样做的。这次让中国女实习生受伤了,我对不起她们。”

日本法务省入国在留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这家公司有不支付工资或者侵犯人权等不正当的行为,可能获得3年期间不准接受外国研修生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