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强迫中国研修生超时劳动并拒付加班费的和歌山县纪之川市服装厂经营者古野太久磨被告(62岁),已经被和歌山地方检察院诉诸法庭,罪名是违反日本《劳动标准法》。5月13日,和歌山地方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检察院方面提出了对该被告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的请求。
检方在起诉书中称,被告古野太久磨于去年1~10月在其经营的服装加工厂内强迫中国实习生从早晨到深夜从事超标准劳动,但仅支付了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每小时200日元加班费。此外,该被告还在自己担任理事长的针织协会内,提出雇佣华人从事超时、低薪金劳动的具体建议。
古野太久磨被告对所起诉事实供认不讳。检察院方面认为被告上述行为属于日本《劳动标准法》中禁止的“强迫职工违法劳动并非法获得巨额利润”。对此,被告的辩护律师称,鉴于该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省态度较好,建议法官作出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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