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类公证及认证

一   房产委托书
申请人因故不能回国处理各种房产事宜,拟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办时,需要来大使馆办理有关委托书公证。证明申请人的签字或印鉴属实,其委托行为成立。
办理房产委托书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市或区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委托人拥有房产处理权的证据。如申请人已婚,且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申请人(夫妻双方)应持结婚证及房产证同时到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委托书的公证。
填写《委托书》。写清楚被委托人姓名、国内地址及委托事项等。
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二  放弃房产(财产)继承权
申请放弃房产(财产)继承权声明书。 
放弃房产(财产)继承权声明书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市或区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被继承人的《死亡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
填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三  办理房产委托书的认证
日本籍人士的房产类委托书要经过日本公证役场的公证和日本外务省认证后,再办理中国大使馆的房产委托书认证。
房产委托书的认证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经日本外务省认证的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公证、认证申请书》。
费 用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