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为何质疑东京审判?

3月12日,安倍晋三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回答众人之党议员大熊利昭有关东京审判的质询时表示:“这场审判并不是日本人自己作出的,而是依据同盟国的判断作出的定罪行为。”安倍为何质疑东京审判?这种质疑在日本是否拥有社会基础?毋庸置疑,这是涉及日本“战争责任观”的原则问题,必须厘清。

必须强调,安倍此番言论,实际上是主张甲级战犯“全员无罪论”的印度籍法官拉达•彼诺德•帕尔观点的“回音”。帕尔当年曾声称:“东京审判是戴着法庭假面具达到政治目的的审判,是美国进行复仇的审判”;“东京审判的审判团成员全部出自战胜国,没有一个战败国法官,这种构成本身就有失公正。”

帕尔的言论在日本当即产生共鸣。判决结束后,青木一雄主持的NHK“街头录音”栏目进行了采访。不少受访者表示,“这次审判给人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印象”。时至今日,帕尔在日本依然声誉卓著。2005年,靖国神社举行了帕尔雕像落成典礼,NHK电视台就此作了专题报道。2007年8月23日,自民党参议院选举惨败后,率团出访印度的首相安倍前往会见了帕尔的长子。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安倍试图以此获取选民支持的举措。不独安倍,2011年野田佳彦在竞选民主党党首前亦公开表示:“被称为甲级战犯的人并不是战争罪犯,不能以此反对首相参拜靖国神社。”换言之,质疑东京审判和参拜靖国神社,异曲同工,都具有为甲级战犯张目的政治属性。其所以屡被奏响,主要目的无非是攒取民意支持,主要原因则是“东京审判史观”今天依然在日本有生存土壤。

按照“东京审判史观”,一、审判团成员全部由战胜国的法官组成,检察团则为美国所操纵,这种审判结构本身就不合法;二、亚洲国家受日本暴虐最深,但是亚洲国家仅有3个国家的法官参加审判,且不占主要地位;三、731部队犯下累累罪行,但因美国为获取731部队研究成果与石井四郎中将等达成交易,因此使该部罪犯均未遭到审判;四、“满蒙领有论”制定者石原莞尔是九·一八事变主要策动者之一,但主要因和东条英机不睦,也逃脱了制裁。另一策动者板垣征四郎则被判处绞刑。

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安倍第一次出任日本首相后,就曾在国会答辩时称“所谓的甲级战犯是依据东京审判而被裁定的战犯,从日本国内法来说,甲级战犯并不是战犯” 。此番言论即涉及“挑战战后秩序”。因为,根据1951年9月8日颁布的《旧金山和约》第11条规定:“日本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其他在日本境内或境外之盟国战罪法庭之判决,并将执行各该法庭所科予、现被监禁日本境内之日本国民之处刑。”但是,1953年8月后,日本政府几次修订1952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援助保护战伤病者以及战殁者家属等的办法》(简称《援护法》),使战犯家属跟一般战殁者家属一样能领取抚恤金。同月,日本重新实施了《军人恩给法》,将战犯的刑死、狱死认定为“因公殉职”,将战犯被拘留也算作“在职”,同样能够领取“恩给”。安倍言论,即此所谓。

3月1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对安倍此番言论作出回应,强调“历史不容翻案,正义不容挑战”。但我认为,揭示日本政要一再翻案,一再挑战的深层原因,特别是有理有据对东京审判史观进行辨析批驳,或更有意义。否则,日本政要否定战后秩序的言论还将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