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劳动省12月8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9月全国接受生活保护的家庭达1,267,261户,为去年同期的1.11倍。
厚劳省将领取生活保护的家庭分为“老年人”、“伤病者”、“残疾人”、“母子家庭”和“其他家庭”。“其他家庭”中因失业等丧失收入来源者居多,共有169,106户,为去年同期的1.42倍。
根据共同社的采访结果,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18个政令指定城市的“其他家庭”数量均有所增加。其中,滨松达到去年同期的2.79倍,名古屋2.42倍,北九州2.13倍,埼玉1.95倍,大阪1.84倍。以制造业为主的滨松、名古屋、北九州3市均达到去年同期的2倍以上,因就业形势恶化生活穷困者大增的现状可见一斑。
上述18个城市的“其他家庭”数量共计65,199户,为去年同期的1.55倍。东京23个区共计15,993户,为去年同期的1.39倍。
日本的生活保护制度是根据宪法第25条规定的生存权,由政府提供健康和文化上的最低限度生活保障、帮助受保护者实现自立的制度。生活保护的发放对象为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费的家庭。生活补助的发放金额为家庭收入与最低生活费的差额;除了用作生活费的生活补助外,还包括住宅补助、医疗补助和教育补助等。费用的75%由中央政府承担,25%由地方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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