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销药发明者状告制药公司索要10亿日元报酬

原“山之内制药”公司(现“安斯泰来制药”)一名参与开发排尿障碍治疗药的男性员工(66岁)日前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其“没有得到应得的发明报酬”,要求公司支付1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600万元)。

该男子主张,根据该药物的销售额及他在共同发明者中的贡献度,“至少有权获得40亿日元以上报酬”。他在诉讼中要求获得其中的一部分。

在当天的首次口头辩论中,制药公司方面表现出了针锋相对的姿态。

该药名为“哈乐”。据该男子称,自1993年推出以来,该药全球销售总额已高达近2万亿日元(约合1519亿元),成为了公司的代表性药品。

根据诉状,该男子主要在山之内制药负责循环系统器官药品开发。他与其他4人共同发明了哈乐的主要成分“盐酸坦索罗辛”。虽然把专利权转让给了公司,但他仅仅在今年3月从安斯泰来制药获得了300万日元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