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规定离婚后子女可获“法定抚养费” 每月最低2万日元

离婚后孩子谁来养?日本政府表示:无论监护权在谁,钱都必须到位。

据《NHK新闻》8月29日报道,日本法务省于本月29日公布省令草案,拟规定父母离婚时若未就抚养费达成协议,则由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作为抚养义务人,每月为每名子女支付2万日元,作为最低生活费用。该制度预计于2026年5月前正式实施。

草案指出,2万日元的标准仅为临时性措施,在父母达成正式协议或法院裁定前适用,并非抚养费的最终标准。如发生拖欠,抚养权一方可通过查封财产等方式优先获得偿付,每名子女的追偿额度最高为每月8万日元。

日本法务大臣铃木馨祐在记者会上强调,2万日元只是过渡性的保障金额,不应被误解为统一的抚养费标准,此制度旨在防止离婚后子女因抚养费未落实而陷入生活困境。

日本正尝试以法律的力量,为孩子们的生活筑起一道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