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教育权利训斥学生长达七小时 山梨大学副教授受处分

教师对学生有实施教育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不能滥用的。7月21日,日本山梨大学一位男性副教授因为利用老师的教育权利,对一名学生进行了长达7个小时的谈话教育,被校方认定为“滥用职权”,宣布给予减薪的惩戒处分。

据山梨大学新闻发言人介绍,2007年9月,在学生的毕业论文准备阶段发表会上,这位副教授对学生有“威压性的言行”。事后,他还把一名男学生叫到研究室,从傍晚一直到深夜围绕着毕业论文进行了长达7个小时“说教”。为此,这名男生向校方进行了告发。

山梨大学校长前田秀一郎表示,“我们对学校里面发生了这样滥用教育权利的事情表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