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在日本熊本县玉名市一家缝纫公司劳动的12名中国浙江省出身的实习生向熊本县劳动局提出诉求,表示她们被迫长时间参加劳动,同时得不到应该获得的全额加班费,要求进行县劳动局进行实际调查,并且给予她们相应的救济。
这12名中国女实习生都是在2005年到2006年期间来到日本的,年龄大约在20岁到34岁之间。她们不满每个月要被迫加班200多个小时的劳动现状,已经从工厂内逃往出来。
中国实习生代表童惠娟(22岁)告诉记者:“这家公司欠我们两千数百万日元的工资。他们还经常对我们说,如果支付加班费的话,公司就会破产倒闭。因此,总是要求我们少写加班的记录。如果我们都是如实记载的话,他们应该支付给我们的钱,还要多些。”
熊本劳动局表示:“目前刚刚开始调查。如果问题的确如同中国实习生反映的那样,我们将对这家公司进行指导。”
这家缝纫公司的社长高仓勇(53岁)则声称:“所谓长时间劳动,都是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参加的,我不认为这样做是违反法律。对于没有发足的加班费,我还是准备补发的。今后,也想进一步改善中国实习生的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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