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和儿子的面会时间只有9分钟,但我记着儿子对我说过的:‘爸爸,我会好好地等着你回家的!’这9分钟,是我一生中最重要、最珍惜的9分钟!!!”
辩护律师在法庭最终辩论结束前,宣读了43岁的中国人被告写的这段文字,并且希望法官据此酌情量刑。
这是1月10日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涉嫌犯有监禁、诱拐等罪案的4名中国男性时的一幕情景。知情者告诉记者,这4个中国人都是日本战争遗孤的“后代”。
从检方的起诉书来看,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07年4月,一个50岁的中国男人获得讯息,听说“有一个偷渡进入日本的中国女人通过盗取现金卡挣了2000多万日元”。于是,这个中国男人找到平时交往不错的3个中国男人,“商量”要“办一件大事情”,其中就有前面说到的那个43岁的中国人。
他们合伙动手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到东京都内绑架了这个中国女性,然后粗暴地把她塞进车内,用胶袋蒙上眼睛、粘上嘴巴,拉到千叶县的一所房子中监禁起来,并且向她的家属索要1500万日元。大约一个星期后,他们拿到了这笔钱,也就如约把这个女性释放了。
其后,这个女性向警方报案。他们也在“庆功”饮酒的时候落网了。检方在起诉书中指出那个50岁的男人是“指南役”——主犯,而这个43岁的男人以及另外两名年龄分别在30岁和29岁的中国男人都是“实行役”——从犯。
据说,3名从犯都是在不知道会分得多少钱的情况下就参加了这起恶性大案。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问道:“你们为什么在不清楚自己能得多少钱的时候就决定要一起绑架他人呢?”
29岁的被告回答说:“大哥平时很照顾我们。现在大哥说话了,我们不能说有钱就干,没钱就不干。”
检察官质询“主犯”:“他们3个人因为崇拜你这个‘大哥’而卷入了这起犯罪事件,你有什么想法?”
50岁的被告立即回答:“我希望给他们的处罚能够比我的轻一些。请给他们每个人的刑期都减一年,把这些都加在我的刑期上。”
当场,3个被告听着“大哥”的回答,眼睛都湿润了。
显然,一种“义气”凝聚在他们的心中。遗憾的是,这种“义”既不是浩然“正义”,也不是凛然“大义”,而是一种不分是非、不分错对、不分罪与非罪的江湖之“义”,而其中的鲁莽之“气”或许更要重于所谓的“义”。
出乎意外,按照律师的请求,法官允许他们的家属作为证人陆续出现在法庭上。
43岁的被告已经离婚了。他年迈的母亲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走上证人席,颤颤巍巍地说:“我的小孙子每天晚上都要在家中的佛坛前合掌拜佛,盼望着佛保佑他的爸爸,盼望着他的爸爸早点回来。今天早上出门前,他还对我说:‘奶奶,我好好看家,你在法庭上要多为爸爸说几句话呀,让法官叔叔原谅他,让他回家吧!’”
30岁的被告的母亲因为患脑血栓病卧在床,无法出庭,他的姐姐代替母亲站在了证人席上。这位姐姐用乞求的口吻说:“我不敢把弟弟的事情告诉母亲。只希望法庭能够考虑我们的家庭情况,让弟弟早一天能够和母亲见面。”
29岁被告的证人是他的祖母。82岁的老人走起路来已经是步履蹒跚了,要扶着栏杆、桌沿才能前行。她吃力地进入证人席,话还没有说,眼泪就扑簌扑簌地流下来,她赶紧撩起衣襟来擦拭。看见这个情景,审判台上的法官、公诉台前的检察官、审判台下的书记官、翻译以及辩护律师、4名被告和旁听席上所有的人,眼睛都湿润了。法官温和地说:“老妈妈,你不要哭,慢慢地说。”
谁料,老人的哭声渐大,律师急忙通过翻译说:“老妈妈,这里是法庭,不能大声地哭。这样做反而会把事情搞糟的。”老人极力平静下来,最后还是哽咽着说:“他妈妈走了,我从他1岁开始就带着他,他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我做梦都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此刻,旁听席上有人悄声地说:“这4个人真会请律师,律师在向法官打‘亲情牌’。”对此,记者当时没有作答,只是在想,浓郁的“亲情”不应该成为一张“牌”,而应该是以浓于水的血脉亲情挽救着迷途的囚子。
休庭之前,法官破例允许4名被告分别向家属说几句话。50岁的被告这样说:“今后,我不会再给家里添麻烦了”;30岁的被告回头看看已经坐到旁听席上的姐姐,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后说:“我真的觉得对不起你和妈妈”;“29岁的被告说:“对不起……”
检察官向法院“求刑”,要求判处50岁的被告8年徒刑,判处其他3名被告分别为6年徒刑。法官面色冷峻地宣布:2月14日开庭宣判。
记者看到法警给4名中国人被告重新戴上手铐,重新在腰间捆紧防止脱逃的警绳,他们的脚下都穿着塑料拖鞋……
踏上此路,或许才知“行路难”,“难于上青天”;踏上此路,在“以手抚膺坐长叹”后更应下决心另寻新路,要坚信新生之路也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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