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被遣返子女也有办法留在日本

在留资格,是日本政府允许外国人在日本滞留一定期限,并允许在该期限内从事某些活动的身份资格。

在日本,部分在留资格一经取得,与外国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子女也“沾光”,也能获得相应的在留资格。持有工作类型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其在日本生活居住的配偶子女可以获得相同期限的家族滞在的资格;持有永住者资格的外国人,其配偶可以获得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永住者配偶等”资格,其子女如果是在日本出生,可以直接获得永住者资格;如果是在国外出生,可以获得最长期限为5年的定住者资格。

既然是“沾光”的福利,那就有“光灭”的风险——除非子女已经获得了永住者在留资格,否则父母的在留资格一旦失效,子女也会受到牵连,从而丧失继续滞留日本的资格。这是由日本家族类在留资格的附随性特点所决定的,尤其是在难民儿童身上,更是存在很大的丧失风险。

今年6月,日本正式通过了《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简称《难民法》)的修正案,将外国人申请难民资格的申请次数限制在了2次,并加大了遣返力度。修改前,入国管理局如果发现有难民长期滞留日本的情况,会通过邮件督促其离境;但修改后,对于第3次申请难民资格的外国人,即使被认定为难民,仍然可以将其遣送回国。修改后的入管法将要求出入国管理厅的执法部门每三个月重新判断拘留设施内收容的非法滞在外国人的滞留理由。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出入国管理厅应该在三个月内尽量将非法滞在的外国人遣返出境。

如果被遣返者有子女在日本生活,那么是一同被遣返,还是可以留下来?从家族类在留资格的附随性来说,子女一同回国是理所当然的;但从“父母之过,不及子女”的人性化角度出发,一刀切的做法存在局限性。日前,日本政府决定打破这一局限,对难民子女发放特殊的在留资格许可,让他们可以继续留在日本,而不至于受到父母被遣返的牵连。

2023年8月4日,日本法务大臣斋藤健在记者会上正式宣布:日本将从人道主义出发,向一些在日本出生并长大但父母却面临遣返的外籍子女发放“特别在留许可”,允许这些孩子继续在日本生活和学习。

能够享受到这一福利的外籍子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在日本出生;

2  2024年6月之前(《难民法》修改后1年内)已经在日本接受小学至高中阶段的教育;

3 确实希望在日本继续生活。

但如果父母一方是非法入境日本,或者涉嫌毒品犯罪,又或因刑事犯罪被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原因被强制遣返的,其子女不得享受特别在留资格。

根据日本法务省的预计,《难民法》修正案通过前在日本出生和长大的约 200名难民子女中,至少有70%可以获得“特别在留许可”。

但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的“特别在留许可”并非是为难民子女量身定做的新型在留资格,而是在符合许可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为其颁发“定住者”或“特定活动”等资格许可。也就是说,获得新身份的难民子女不仅不会被贴上“难民”的标签,而且还可以享有与日本儿童和日本学生同等的社会福利以及教育权利。

(作者系涉日业务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