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永住,年金竟然是个坑?

日本的永久居住权,集合了无限期居住权利、就业不受限制权利、配偶子女快速获得永住权利以及银行贷款低利率便利,同时也因其申请条件严格、审查期限长、不许可率高等特点,被称为日本在留资格的天花板。

截止2021年6月末,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为282万3565人,其中已经取得永住权的外国人为81万7805人,而持有永住权的中国人为28万9032人。

80余万名外国人拥有日本永住权——这个庞大数字的背后却是数十万人申请永住被拒的严酷事实。以全日本永住许可率最高的广岛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统计数字为例,2018年该局的永住许可率高达91%,但2020年降到77%。东京出入国管理局的永住许可率一直是日本全国范围内最低的,但也呈现了“没有最低只有更低”的趋势。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东京入管局的永住许可率分别以62%、54%、50%、53%、49%的比例下降。

许可的情况都是相似的,不许可却各有各的原因。尽管根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的规定,永住权申请者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看似简单,但也正是这三个条件,绊住了很多信心满满的申请者。

申请永住权的三个基本条件是:①申请者应当具备端正的品行,②申请者拥有可独立生活的资产或技能,③申请者的永久居住符合日本国的国家利益。

近年来,日本各地出入国管理局对于永住权申请的三个基本条件的审查力度逐年加强,尤其是对申请者历年的年金缴纳情况加大了审查力度,很多申请者因为在国民年金的缴纳上出现过漏缴、迟缴和免缴情况,导致永住未被许可。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申请者对“日本年金”的性质有所误解,误认为年金是一项权利,个人有权不缴纳且有权放弃年金福利。但事实上,在日本年金是一项强制加入的法定义务,不按时缴纳即为违法。

日本年金的种类,根据加入者的职业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别,主要分为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前者适用于20岁至60岁的自营职业者、学生或作为被抚养人的家庭主妇等无职业者;后者适用于70岁以内的公司职员及公务员群体。为了便于管理,日本对年金的缴纳义务人进行了编号,自营职业者、学生及失业者被称为“1号被保险人”,厚生年金的缴纳义务人被称为“2号被保险人”,被“2号被保险人”抚养的人称为“3号被保险人”。其中2号和3号被保险人的年金保险费是从2号被保险人工资中由任职单位直接扣除代缴的,因此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不容易发生漏缴或迟缴的情况。

但“1号被保险人”在缴纳国民年金时,需要通过缴费单、账户转账、信用卡支付等方式,由本人分期支付年金保险,因此稍有不慎便容易遗忘,造成漏缴或迟缴。

在现实生活中,最常出现的一种情况是,“1号被保险人”居住地址发生变更,但没有及时向新住址的役所进行申告,也没有到邮局变更收件地址,导致搬家后无法收到国民年金的缴费通知单。国民年金通常按月缴纳,缴费期限为次月月末,一旦逾期,便会产生不良记录。尽管在2年内可以补缴,但逾期迟缴的不良记录并不会因此而被抹掉,一旦其本人或配偶申请永住,该记录会直接影响到永住的许可。

虽然,作为国民年金制度本身而言,被保险人如果出现失业或者收入过低,可以申请减免年金,但从申请永住的角度而言,尽可能维持年金的正常缴纳,才能有利于获得永住许可。(作者系在日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