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由日本东方出版社2025年12月15日出版,石田隆至、张宏波合编的《我的战后责任——重新审视花冈“和解”》一书,走访事件当事人,收集一手资料,以客观求实的研学态度,通过多角度分析还原以花冈事件为代表的强制劳动、虐待劳工的情况及当事人艰难的维权过程,并冷静揭开媒体闪光灯背后的勾兑与妥协。
东京经济大学教授早尾贵纪,在阅读过《我的战后责任——重新审视花冈“和解”》一书后,撰文肯定了创作者的学术价值及进步意义,书评首发于《图书新闻》第3729号(2026年3月28日)。现翻译摘录如下。

本书揭露的是战时日本所谓“左翼自由派”中的市民运动、律师及学者所表现出的虚伪。作为日本社会“良心”的代表,其中尤以鹿岛组(现鹿岛建设)花冈矿山为典型案例。该矿曾强制征用中国劳工,因严酷的劳动条件和虐待导致大量人员死亡。此后,该案例也成为其他企业涉及中国劳工强制劳动案件的和解范本,甚至在尚未解决的原朝鲜籍征用工问题中,也被积极援引为先例,认为“关于中国劳工的强制劳动,已有企业承认责任并进行补偿、赔偿的案例”。
本书结合事件经过及幕后真相做出综合分析,在花冈事件的赔偿追责中,鹿岛建设实际上并未承认法律责任,所提供的5亿日元基金也并非作为补偿或赔偿,而是以“遗族支援”的名义设立。此外,还把与部分当事者的和解粉饰为“整体解决”,从而封堵了未参与诉讼与和解的其他受害者及其遗属日后提起诉讼的可能。
而且问题在于,除了最初真诚支持当事人与鹿岛建设进行谈判的记者石飞仁之外,随后接手诉讼和和解实务的律师(新美隆、内田雅敏)以及提供支持的学者们 (田中宏、松原宏)等人,一方面巧妙规避中国当事人提出的要求道歉与赔偿这一前提条件,一方面急于达成一种仅是形式上的向鹿岛建设的主张做出让步的“解决”方案。他们还试图说服那些因和解条款被彻底掏空而产生不信任感的当事者(参见全日本律师联合会编著的第1章,以及两位编著者的第2章)。
尽管有部分中国受害者因对这一“和解”感到幻灭而拒绝和解或退出和解,但花冈“和解”仍被媒体视为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案例,即在放弃国家赔偿的前提下,个人索赔权得以承认,战后赔偿得以实现。然而,这一和解却封堵了未参与其中的受害者及遗属日后可能提出的诉讼。
这一举措也受到了新闻界的赞誉。这种背景不应仅局限于狭义上通过审判达成的法律“和解”,而应始终结合前后时期并行的“和解论”来加以理解。
首先,正如本书所论述的,针对亚洲各地“慰安妇”对日本提出的道歉与赔偿要求,日本于1995年成立了“亚洲妇女基金”。这也是日本政府不承认法律责任、回避道歉与赔偿,试图通过政府含糊的“致歉”和民间捐款的“赔偿金”来了结此事(参见李锡奎的第7章)。
该基金除了和田春树担任理事外,鹤见俊辅和藤田省三等人也表示了支持(他们都是战后民主主义的代表人物)。
在我看来,这种关于基金的含糊的和解方式在2015年的日韩协议中也曾出现过。当时同样是以设立10亿日元基金即所谓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的形式,但遭到了韩国受害者及民间团体的强烈批评。
本书通过对花冈“和解”事件真相的验证与剖析,深入探讨了战后日本自由派与左翼势力转向及衰落的历程。这种衰落趋势或许仍在持续。对于理解当代日本政治格局与公民社会现状而言,这部著作无愧于一部极具参考价值的重要学术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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