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酉年为鸡正名

人到中年,本应是湖平如镜、波澜不惊了,但蒙《日本新华侨报》关照,最近本人的头上端坐上了一位须仰视才可一见底细的在情海中翻腾、随性所欲的“造爱女侠”木子美。她那“爱是做出来的”、“如果有十天,我们会被理智左右,只有一天,我们就只剩下感觉,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分秒,都用来爱和造爱”、“没燃烧过的如及时行欢的燃烧一把”、“爱已成灰也死灰复燃一下”等经典名句,不时地诱惑着本人在下面“野火烧不尽”般的一下一下的蠢蠢欲动。终于在此位欲海弄潮儿的搏浪冲击下,从“春风吹又生”似的火势风威中勃起……终于忍不住了。

截至此为止,世人对木子美的评价无外乎是从表面上说她,眼神飘忽、神态颓废、满不在乎、放荡不羁、淫荡无耻,从内心里视她为异类而已,却又因其“作女”的率性直描而时不时地刺激一下人们那欲窥人隐私的末梢兴奋神经。

而她本人对爱情的经典注解又是“爱是做出来的”,对男人的评价也就是“脱光了都差不多”,对婚后的生活精辟解释为“各自鬼混呗”,等等,甚至有好事者编排出了“木子美十大惊人语录”。

一时,木子美热,流于坊间、狂于网络,使无数欲出墙之红杏,庆幸找到了榜样,更让无数须眉,私下里期冀着木氏艳遇的光临。

其实,这些都只是表面现象,被木女侠坐在头上喋喋不休爱液飞溅的絮叨了这么久,终于让本人忍不住查了一下木女侠的底细。

不查则已,一查才发现,原来“造爱女侠”当年不过是个弃妇而已,其爱情历程也就是司空见惯的21岁就怀孕堕胎,遭初恋情人抛弃云云。称其为“弃妇”,不是我们没有同情心,而是因为其被“弃”之后所采取的报复社会的手段,如对传统家庭婚姻观的诋毁、对爱情观的亵渎、对处于朦胧时期的青少年的人生观的冲击等等一系列反人伦的做法,实在不容人同情罢了。

她虽然屡屡语不惊人死不休,说穿了,不过是故意放荡其人生,以遮掩或者说是麻醉自己那因怀孕堕胎遭初恋情人无情抛弃而深深的灼痛,这从木子美在《回光反爱》中把爱比作一束光的描述就足见分晓,在《回光反爱》中她说:

“爱就像一束光,有人是烟花般璀璨到从你眼前消失为止,有人是路灯般陪你漫漫人生路,日落而亮,日出而熄。但爱情的灼痛感,在即将失去时,最为强烈。”

可见,爱情带给她的伤痛有多大了。至于她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种方式报复社会,分析一下女人爱虚荣、好嫉妒、报复心强的心理特点就一目了然了,体现在木子美的身上,就是由于她那种女人的脆弱的怕受伤害的心灵害怕再受到伤害,才导致她把性爱分离、情感分裂,最后致使爱情观彻底陷落,爱的信念崩溃,继而脱胎换骨,彻底放纵,选择不再付出情感,只要身体接触。怎样去想,这都是一种更大的悲剧。

由此也可见,一次或一段无以挽回的伤痛的爱情历程,带给一个女子的伤害是会有多么的巨大的了。

纵观木子美现象,虽然她的做法是反社会反人伦的,但从她偶尔不经意间的真情流漏,看得出她骨子里还是一个渴望被爱的普通女子,这从她那“在爱情濒临崩溃的时候,心是朝着死亡的方向去的”,这对即将失去的爱情认为近乎等于人生终结的描述里,也可略见一斑了。说到底,她不过是一个因爱之痛而性放荡的女人的典型而已。

忽然想起偶然听过的一个老茶客与小茶客的关于爱情历程的对话,觉得蛮有意思。

老茶客是这样对小茶客说的:譬如你太太同你刚认识时,你叫她李素芬;关系进了一步就改叫素芬;接过吻后叫芬;上了床叫芬芬;蜜月时就芬芬心肝肉肉儿混叫;生过孩子又还原为芬;人老色衰叫素芬;闹离婚时指名点姓叫李素芬;法院判决后又回到最初的李素芬同志,这就是爱情的全过程。

不知“造爱女侠”木子美女士听完这个故事,作何感想,其实男人就这点德性,你拿他当一瓶“贱男春”酒喝喝就行了,千万别当真儿,更别总是拿出一幅看破红尘甘做“破鞋”的架势来,误导了下一代,你丫那就罪不容恕了。(本文作者系文学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