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过劳死”越来越成为工薪阶层关注的话题。在中国,已经发生过不少起“过劳死”案例,但终因国家没有制定相关的法规以保障死者及家属的权益,多数都只能以普通病逝而论。日前,日本一起过度劳累诱发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案例,经过法律的裁定,终于将“过劳死”确定为“劳动灾害”。
据日本《产经新闻》的消息,2000年,日本爱知县丰川市一家家电量贩店的一名有心脏旧疾的员工小池胜则死亡,年仅37岁。但是小池胜则死后,家属并没有得到应该由国家发放的补偿年金。之后,小池胜则的妻子提出诉讼,要求相关政府部门撤回不支付补偿年金的决定。
一审过程中,名古屋地方法院按照平均劳动者劳动灾害基准对本案进行了衡量,称“每月超时劳动量比法定基准的45小时少,不足以增加心脏病发病危险”,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但是名古屋高级法院在二审中指出“本案应该适用针对身体残障者的劳动灾害标准,而不是平均劳动者的标准,并应该作为特殊个案来判定”。考虑到死者原本患有心脏病,而且医生曾经特别叮嘱“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3小时”,而死者小池盛则每月加班时间早已远远超过医嘱上限,最终导致小池盛则死于心脏病突发,从而最终判定“属于过重工作引发疲劳、累积压力造成死亡”。
政府部门不服二审结果,继续上诉。7月22日,日本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做出裁决,驳回相关政府部门的上诉要求,支持原告提出的“过度劳累导致患者死亡,形成劳动灾害”的观点。最终将“过劳死”做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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