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新年开局的第一个月,在日本华人社会里有两起关于中国研修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抓人“眼球”,其一是始于1月14日的15名中国研修生在栃木县都贺、二宫、芳贺町等地联合发起的“向日本地主讨工钱”的运动,目前仍然在持续之中;其二是1月31日日本岐阜地方法院开庭审理4名中国女研修生状告该市制衣厂“ABA”拖欠加班费一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舆情关注这两起案件,更希望从中提炼出中国研修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注意点”。
第一,中国研修生要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日本有关方面已经多次承认,目前中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工作的地方大多具有“3k”的特点,即工作场所危险、肮脏、艰难,因而也带来研修生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但是,中国研修生不能因为工作环境恶劣、机制尚不完善就没有了基本的人权,就要像“奴隶”一样日夜操劳,就可以忽视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所以,中国研修生首先要对此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当个人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要敢于勇敢地站出来抗争、捍卫、维护。这实际上也是在促进日本政府进一步完善外国研修生制度。
第二,中国研修生还要善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权的事情,并不是通过吵吵闹闹就可以解决的,更不可以蛮干、硬干、胡干。这次,在栃木县的中国研修生之所以能够在维权方面做得有声有色,一方面与他们“勇于”站出来有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他们“善于”斗争的结果。他们到地方之前,在东京加入了支援外国人研修生的团体——“全统一劳动工会”,而在关键时刻这个工会保护了他们。这就提示中国研修生,在维权的时候,不能单枪匹马孤立地斗争,也要适当地寻找“保护伞”,以求最佳效果。
第三,中国研修生在维权过程中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所谓的维权,拿到法庭上就是一场民事诉讼。从日本法庭的各种判例来看,涉及到金钱的民事诉讼,诉方完全100%地获胜,几乎是没有的。“和解”更是民事诉讼的一个通常“结果”。因此,中国研修生要能够正确地认识到日本法治社会的这一特点及其现实,在维权过程中既做到有理,于法于理有据,又要做到有利,让自己始终处于有利的位置,更要做到有节,不要追求“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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