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本政府将与中国就签订社会保险协议展开磋商。主要是为了解决在华常驻日本职员重复缴纳养老金,以及参加社保后因不退本金而蒙受损失的问题。
作为一个日益崛起的新兴市场,中国凭借其旺盛的经济活力,吸引了众多外籍工作者。曾几何时,外籍工作者一般从事高端行业、高端技术或管理职位。而近些年来,从事中低端工作的外籍人员日渐增多。中日两国互为对方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经贸与人员往来频繁,日资企业诸如丰田、本田、索尼、东芝等早已进军中国,中国的企业进军日本的现象逐渐出现,在华日本职员数量与日俱增。
据统计,在华常驻的日本职员2009年已突破6.9万人。随着外籍职员的增多,保险金问题浮出水面,成为亟需解决的课题。保险金的缴纳,不仅牵涉个人利益、企业利益,更关乎两国经济往来的稳定,而这必须由两国政府沟通协作才能解决。中日两国相关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努力,签订社保协议,并将其打造成国际范本,消除在华日本职员的后顾之忧,为两国经济交流保驾护航。
从7月起,中国实施要求所有职工加入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法》,这也意味着,60万在华工作的外籍员工将在中国缴纳医保、养老金、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保费用。新政策意味着外籍员工每个月到手的收入会“减少”,因为收入的一部分将被用于支付保险费用,雇佣方也需要支付一部分费用,所以企业用人成本势必增加。10月15日起,该法也将适用于包括日本人在内的外籍职员。日本经团联等担忧出现双重缴纳保险金的情况,希望采取改善措施。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的白良则认为新政策是与国际接轨,给予在华外籍人员平等的待遇。《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本意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更广泛的劳动者,外籍员工在中国工作,为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理应享受社会保障,不应该将他们排除在外。同时,也应尊重他们的意愿,不搞一刀切,这需要国家间的协调。根据《中国日报》的在线调查,在164个外国投票者中,58%愿意加入中国社保。一些外国人表示他们并不会在中国待太久,所以不希望自己的收入因为这份保险而有所降低。
可见,中日两国就签订社保协议进行磋商具有重要意义,中方可以借机会听取意见,完善相关法规,通过协作也能够探索出适用于其他国家的模式。国际上处理双重或者多重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的通行做法是签订双边或者多边协议,保障缴纳保险金的外籍人员离开中国时能够拿到保险金。可根据外国人在华工作的年限、工作的具体性质以及是否有意愿留在中国养老等指标,将外籍人员进一步细分。相信中日两国通过努力能够很好地解决社保问题,给力两国经济发展。
(作者系《日本新华侨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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