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养儿不能防老,养房就能吗

人不在了,钱还没花完。最是悲哀的。于是,把自有住宅卖掉,真金白银拿到手里,再以租赁的形式继续居住,似乎是一种稳赚不赔的选择。事实果然如此吗?

根据NHK在今年7月2日的报道,国民生活中心最近接到很多老年人的咨询,他们普遍反映“售后回租”服务存在陷阱。所谓的售后回租,就是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子出售给不动产公司,获取一笔不菲的现金,但是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却还保留使用权,老人以租客的身份向不动产公司支付租金,从而可以继续居住。

这种模式被宣传成“以房养老”,吸引了很多“既要还要”的老年人。一方面他们希望甚至急需获得一笔资金来保障老年生活,另一方面他们还想保持习惯的生活环境,最主要的是,从房东到房客的身份转变,可以不需要再继续缴纳房产税和修缮基金,“既赚又省”仿佛天上掉馅饼。

更神奇的是,“售后回租”的模式不仅让老人很划算,不动产公司也不吃亏。首先他们可以通过低于市场价购买房产,而且因为房东变房客,所以不存在房屋空置的风险,每月都可以收到租金,即便是老人搬走或者去世,房子翻新后仍然可以作为新房出租。

但理想的“模式”在现实中却变了“模样”,一位住在兵库县芦屋市的80岁老太太,刚吃了六年的“馅饼”,转头就掉进了“陷阱”。六年前,她把自己的公寓以750万日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房产中介,并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自己每月支付6万8000日元的租金继续住在公寓里,而且因为中介公司支付了修缮基金和房产税,所以老太太每月的实际负担只有3万3000日元。她算了一笔账,如果用卖房所得的钱来支付房租,她可以一直住到92岁。但在今年4月份她突然收到了房产中介的一封信,彻底粉碎了“养老梦”。

已经成为房东的中介公司给老太太三个方案,或者继续住在公寓里但是每月要支付的房租提升到了14万5000日元,或者按照此前的房租但只能住六个月,或者按照目前的市场价买回公寓。无奈之下,老太太经过多次协商,最终以每月多支付1万日元的价格继续维持合同。看似解决了问题,但是她仍担心过不了几年,房租又会上调以至于自己无力承担。

这类咨询案件仅国民生活中心统计,2024年就有251件,比2019年增加了10倍。这其中有172件是70岁以上老年人签订的合同。很多老年人还被电话营销困扰,虽然很客气地说“会考虑一下”,但对方还是喋喋不休,最终说服了老人签订合同。对此,国民生活中心咨询信息部副科长加藤良太建议老人们要采取“一拒二缓三求助”的方式避免损失。

所谓一拒,就是果断拒绝。如果对方的推销令人厌烦,而且自己也没有出售的打算,就要果断拒绝,并且可以报警。倘若确实打算出售房屋,也不要当机立断做出决定,而是要缓一缓,毕竟合同很复杂,老年人认知有限,不要单独处理,可以多与家人商量,充分考虑后再做决定,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委托专业人士处理。毕竟合同条款复杂,如果租金浮动无上限,老人往往孤身应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容易被疲劳营销与隐性条款牵着走。

其实,以房养老在日本有一定的市场,关键是如何避免上当受骗。一般来说,如果要售后回租,首先要找有该项业务的正规不动产公司进行商谈,该公司要到实地考察,根据房屋的现状进行报价,并且与房主签订正式的合同。合同中涉及房东切身利益的重要条款,中介公司有义务逐一说明。合同签订后,房屋转让的款项会支付到房东的账户,同时房东也要开始支付租金,直至合同期满后的选择,也是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的。

人谁不老?!无论如何,衰老,不该是他们利益受损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