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小说《臀杖下尚未远去的中国》卷一皇宫篇·第四章 明代午门第一杖

大明王朝嘉靖三年六月。天色阴沉,云层压得很低,像一口倒扣的铁锅,将紫禁城的空气闷得凝滞沉重。午门外的汉白玉石阶被夜里一场小雨打湿,泛着青黑的光泽,行走其上,鞋底都能感到一股渗入骨髓的凉意。此处本为帝国威仪的象征,却常常成为鲜血与耻辱的舞台。五凤楼上的琉璃瓦在阴云下失去往日光彩,唯有檐角铜铃在风中发出单调的撞击声,如同为即将到来的惨剧敲响丧钟。

锦衣卫列阵于丹墀两侧,绣春刀鞘反射着天光的冷色,森然不动。司礼监太监们身着绛紫蟒袍,手执象牙笏板,肃立御道两旁,眼神锐利如鹰隼。百官则被迫立于午门下广场,文武分列,各色补服在微风中簌簌颤抖,仿佛秋日即将凋零的树叶。没有人敢高声耳语,只有雨后尚未散去的泥土腥气,混合着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不散。

今日被押至午门者,是礼部主事沈廷瑞。

他年方四十有二,身材清瘦,额角早已霜白。此时,他被两名锦衣校尉粗暴地推搡着跪倒在刑布之前。青色官袍早被褪至腰间,臀部裸露在仲夏潮湿的空气里,苍白的皮肤在众目睽睽之下显得格外刺眼。但他的脊背依然挺得笔直,仿佛仍想以最后的姿态守住士大夫的尊严。

他之罪,非贪赃枉法,非欺君罔上,而是因上疏直言,反对皇帝为亲生父母加尊号。嘉靖皇帝本名朱厚熜,自兴献王子嗣入继大统以来,始终执念于“生父母”之尊。他欲以帝号加封,举国震惊。群臣多有异议,而沈廷瑞,便是其中最激烈的一位。他的奏疏字字铿锵:“礼者,国之纲纪也。今陛下欲以私情乱国典,臣恐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话语虽正大,却深深触怒了帝心。于是,他被列入“忤旨之臣”,廷杖八十,注定是九死一生的结局。

行刑者是锦衣卫小校贾魁,身材魁梧,臂力过人。他手中执着的廷杖,长五尺,用上等栗木制成,杖头裹以铁皮,尾端还带着细小的倒钩。每一杖落下,都足以撕裂皮肉,震伤内脏。贾魁面无表情,仿佛这只是日常差事。他知道,这一日的午门,是皇帝意志的延伸,而他不过是帝王手中的刑具。

“行杖!”司礼监太监尖利的嗓音划破沉闷的空气。

贾魁猛然挥起廷杖,破空之声令人胆寒。

第一杖重重落下,声若闷雷。沈廷瑞的身体猛然一震,臀肉应声裂开一道血口,鲜血立刻涌出,渗入身下的刑布。他咬紧牙关,面色铁青,未发一声。他知道,若叫出声来,便是“辱臣节”,不仅自己要加杖,史官笔下也会写上“失节”二字。

第二杖、第三杖接连而下,杖声与肉声交错,皮肉翻卷,血水四溅。贾魁冷冷数着:“四,五,六……”声音不疾不徐,如同一场冷酷的计数。

到第十杖时,沈廷瑞的臀部已血肉模糊,皮肤碎裂,肉屑翻起。他的意识开始模糊,但仍咬牙支撑。昏倒,是“不忠”;不忠者,要再打十杖补数。

第十五杖时,贾魁稍作停顿,司礼监太监低声道:“喝令着实打。”贾魁换了只手,杖势更沉更狠。

沈廷瑞在剧痛中忽然忆起少年时在太学门前伏读《春秋》的日子。那时老师谆谆告诫:“士人不可无耻。”当时他懵懂不解,如今才明白,臀杖之辱,正是死得其所的门票。

第二十杖时,血迹已染满刑布,杖头上沾着细碎肉屑。贾魁仍旧沉默,手法却愈发稳健,仿佛在雕刻一件作品。

泪水终于从沈廷瑞眼角滑落,不是因疼痛,而是因羞愤。他知道,臀上的伤痕会被太医详细登记,会被史官写入案牍,成为他一生的“忠臣档案”。

第三十杖时,他的身体开始剧烈抽搐,嘴唇发白,眼神却依旧清醒。他心里暗暗想着:打完之后,他要谢恩,要叩拜,然后再被抬入棺木。

第八十杖落下时,他已僵硬如木。太监挥手:“毕。”四名锦衣卫抬布,将他掷于地上,鲜血顺着石阶缓缓流淌,在青石板上绘出一幅残酷的图案。

据史料记载,嘉靖三年廷杖事件,共有一百三十四名官员遭此酷刑,当场毙命十六人,余者多为重伤。廷杖,不仅是惩罚,更是皇帝清洗异己、震慑群臣的利器。

沈廷瑞的遗体被送回家中时,臀部伤痕深至寸许,腐肉盈掌。老母伏尸痛哭:“我儿死得其所!”哭声震裂屋宇,闻者无不动容。

更令人惊异的是,沈家并未立即准备后事,而是派人急赴市集,购得一只未满月的羔羊。依照士大夫间秘传的疗伤古法,他们宰杀羔羊,趁热剥下整张羊皮,敷于沈廷瑞血肉模糊的臀部。羊皮温热柔软,据说能活血化瘀、续接断骨。更深的寓意是:羊者,阳也,取其阳气续命之意。

奇迹般地,本已被太医判为“不可救”的沈廷瑞,三日后竟悠悠转醒。月余后,他竟能勉强下床行走。只是那羊皮与血肉长合,留下永久的印记——他的臀上永远嵌着细密的羊毛,如同某种神秘的刺青。

此后数年,沈廷瑞虽被削职为民,却在士林中声名鹊起。每逢酒酣耳热之际,他常会撩起衣袍,向人展示那异常的后臀。羊毛与疤痕交织的皮肤在烛光下显得格外诡异,却又带着一种令人敬畏的威严。

“此乃嘉靖三年午门第一杖所赐。”他总是自豪地说,手指抚过那些永不脱落的羊毛,“每一根羊毛,都是一杖的见证。皇上亲自赐下的印记。”

更令人咋舌的是,这种“羊皮疗伤法”竟在受杖官员中悄然流行。那些侥幸生还的士大夫们,或多或少都在臀部留下了羊毛的痕迹。他们私下比较谁的羊毛更密、更厚,仿佛那不是耻辱的标记,而是无上的荣光。有人甚至刻意保养这些羊毛,用特制的香膏涂抹,使之柔软光亮。

一位致仕多年的老尚书曾在诗社中醉后高歌:“臀染丹墀血,毛存圣主恩。杖痕如篆刻,忠义烙终身。”众人击节赞叹,竟相要求观赏其臀上的“忠义之毛”。这种几近病态的炫耀,成为明代官场一种奇特的风尚。

嘉靖八年的某个春夜,致仕在家的沈廷瑞举办私宴。酒过三巡,这位曾经险些命丧午门的礼部主事,再次撩起衣袍。烛光下,他臀上的羊毛已然花白,与疤痕交织成诡异的图案。满座宾客屏息静观,仿佛在瞻仰某种圣物。

“诸君可知,”沈廷瑞眼中闪着异样的光芒,“这第一杖落下时,贾魁用了十成力。但第八十杖,他却只用了三成。”他缓缓抚过那些羊毛,声音突然低沉,“因为行刑前夜,贾魁偷偷来到狱中,告诉我一句话。”

满座寂然,只听他继续说道:“他说:‘沈公,天下读书人皆感公之义。明日杖下,能活则活。’”

百官默然,百姓传颂。坊间传歌:“午门杖影血成河,士死忠言不改色。”

后来的《明史》有言:“廷杖之酷,士论痛之。”这是对那个时代的总结。羞辱并非终结,而是另一种荣耀。屁股上的伤痕与羊毛,成了他们属于士人风骨的证明。

沈廷瑞最终活到了七十八岁高龄。临终前,他特意嘱咐儿子:“吾臀上羊毛,乃忠义之证,勿使随尸腐朽。可割而藏之,传于后世。”其子果然遵嘱,在他死后割下那片嵌满羊毛的皮肤,用秘法制成革片,世代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