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欧竞争力同盟”是合作共赢还是另有所图?

近日,多名外交消息人士透露,日本与欧盟拟创设“日欧竞争力同盟”新机制。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地缘政治冲突不断的当下,日欧此举究竟是出于单纯的合作共赢考量,还是另有战略企图,值得考析。

从积极层面看,“日欧竞争力同盟”的创设有其合理性与潜在益处。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度日益加深,加强区域合作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选择。日本与欧盟作为世界重要的经济体,双方在产业、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通过创设这一新机制,推进自由贸易、确保矿产资源等经济安全保障合作,能够为双方企业创造更有利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扩大业务,提升日欧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例如,在电动汽车及氢的制造等环保技术领域,统一补贴发放条件,既能确保企业公平竞争,又能减轻企业开发负担,推动环保技术的创新与发展,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日欧在维护基于规则的经济秩序方面有着共同利益。当前,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因美国反对而陷入瘫痪,日欧作为共享自由且公平贸易、法治等基本价值观的伙伴,携手推进WTO改革,有助于重塑公平、公正、透明的国际经济秩序,为全球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双方还考虑向“全球南方”国家扩大合作,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南北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全球经济的均衡发展。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日欧竞争力同盟”背后可能隐藏的负面因素。新机制提出共同促进中国出口停滞的稀土类等供应链的多元化,这一表述耐人寻味。稀土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关键地位。日欧此举看似是为了降低对特定供应链的依赖,保障自身经济安全,但背后或许有着遏制中国稀土产业发展的意图。近年来,中国在稀土开采、加工和应用技术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在全球稀土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日欧试图通过供应链多元化,减少对中国稀土的依赖,这无疑是对中国稀土产业优势的一种挑战,可能会破坏全球稀土产业的稳定格局。

而且,日欧在环保技术等领域加强合作,统一补贴发放条件,虽然有助于企业公平竞争,但也可能形成新的技术壁垒。如果日欧利用这一机制,在环保技术标准、认证等方面设置过高门槛,将不利于其他国家的企业进入其市场,从而阻碍全球环保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此外,日欧将合作目光投向“全球南方”国家,虽然打着促进南北合作的旗号,但也不排除是为了争夺“全球南方”国家的市场和资源,扩大自身地缘政治影响力,这可能会引发新的地缘政治冲突。

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各国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并存。日本与欧盟创设“日欧竞争力同盟”,既有着合作共赢的积极一面,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与挑战。对于中国而言,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走自主创新之路,不断提升稀土等战略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和产业竞争力。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包容的国际经济秩序。在全球经济合作的大舞台上,各国应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理念,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而不是通过组建排他性的小圈子,制造对立与冲突。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全球经济朝着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