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中,日本女性是典型的“贤妻良母”的代表。她们不仅深谙相夫教子之道,而且不少女性乐享其中。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模式,固然有历史传统的塑造力,也有法律体制的约束力。
但对于日本女性而言,最大的困扰既不是分工的差别,也不是角色的定位,而是她们能否享有真正的自主权,这个权利的行使首先体现在她们能否决定生育,换言之,能否成为自己子宫的“一宫之主”。
在日本有一部法律叫做《母体保护法》,是专门针对优生优育制定的条文,其中第14条规定,日本各地的医学会所指定的医生,在女性本人及其配偶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时,才可以为该女性进行终止妊娠的手术:一是基于女性身体或经济的原因,如果继续妊娠或分娩会对女性健康产生严重伤害;二是因为暴力胁迫或无法抵抗而发生通奸导致的怀孕。只有在配偶不明或者去世,又或者不具备意思表示能力的情况下,才会单独征求该女性的同意。也就是说,在终止妊娠这件事上,女性作为母体本身,不仅没有单独决定权,即使夫妻共同决定,也被法律限制了自主决定的前提。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东京新闻在今年9月17日的报道中,就展示了日本部分女性对于传统观点的挑战。据悉,5名20岁到30岁之间的年轻女性已经日本政府提起赔偿诉讼,认为《 母体保护法》有关绝育手术的限制是违宪的。
原告之一的梶谷风音(28岁)认为自己是在为所有女性发声:“我在10岁时第一次来例假时,大人就告诉我月经是为做母亲而准备的,那一刻我觉得我的身体并不真正属于自己。长大后身边也总有人告诉我女人的幸福就是生孩子,这让我感到窒息。20岁的时候我终于明白我是对自己身体的繁殖能力感到厌恶。我觉得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做绝育手术。”
原以为这是一项权利和自由,但没想到却遭到了来自法律的阻碍。也正是因为《母体保护法》有关女性绝育手术的限制,导致她被十几家医院拒绝。“难道我的身体不是我自己的吗?”发出灵魂拷问的梶谷风音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卸下那个生育的枷锁。
和她一同站在原告席上的,还有在大阪府读研究生的佐藤玲奈(25岁),她不仅对生育反感,甚至对性爱都不感兴趣。十几岁的时候,意识到自己与身边女孩子不同的玲奈她通过社交媒体上的LGBTQ(性少数群体)社区了解了性多样性,并第一次认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虽然我是一名女性,但普通的婚姻和生育对我来说都是不可能的,那为什么不能让我跟它们彻底地割裂呢?”
梶谷风音和佐藤玲奈一起聘请的大阪律师龟石伦子强调说:“这部法律就是在控制女性的身体。”不仅如此,日本还有堕胎罪,胎儿身体的一部分从母体露出后就变为杀人罪的客体“人”了。
除了法律上的禁锢,医学上的桎梏也让很多女性感到压抑和无奈。在日本,这个性别平等纪录不佳的国家,在批准有关女性生育健康药物方面一直就有速度极慢的历史——花了30年时间才批准了避孕药,但只用了6个月就批准了治疗阳痿的伟哥,两种药物都在1999年上市,但直到2022年口服堕胎药才得以在日本流通,并且需要配偶同意才可以购买。
任何一种避孕都没有绝育来得彻底,但日本什么时候才能痛痛快快地将生育自由彻底还给女性,恐怕也得给政府来一粒“伟哥”了。
(作者系涉日业务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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